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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在用车改造须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
引用本文:沈承鹏.各地在用车改造须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J].中国机电工业,2000(5).
作者姓名:沈承鹏
摘    要: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各地方治理在用机动车做出若干规定:一、各地方环保部门可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需改造的车型;二、由该车型的生产厂提出技术方案和措施,报送国家环保总局;三、由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认定;四、由原生产厂组织实施;五、各地方环保部门监督实施。国家环保总局在规定《关于贯彻(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针对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作了进一步要求。《通知》指出,我国汽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的主导路线是采用无铅汽油、闭环电控供油和尾气催化转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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