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之形塑:财政、国家能力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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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黛博拉·布罗蒂加姆,吕铖钢.利维坦之形塑:财政、国家能力与治理[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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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黛博拉·布罗蒂加姆 吕铖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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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约翰·霍普金斯大學;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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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国家保护公民、提供正义和行政管理的前提。税收是国家获取财政的主要方式,不仅维系着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还与代表制、问责制与国家能力息息相关。揆诸史实,欧洲国家的历史发展验证了财政筹集与制度变革的重要联系,对财政的需求催生了制度的变革,并产生了代议制度。税收是国家能力和国家财权的先决条件,唯有抓住国家治理的税收脉络,在税收、能力、代议制与问责制之间形成了良性的制度循环,方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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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 国家能力 国家治理 税收治理 问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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