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转型金融与企业碳减排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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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攀,李凌,潘秋蓉,常英伟.环境规制、转型金融与企业碳减排效应[J].南方金融,2023(8):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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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攀 李凌 潘秋蓉 常英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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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2.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3. 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分行;4.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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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企业环境责任与政府环境责任协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JZD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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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2014年中国开展碳市场交易试点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0—2019年中国八个高碳行业上市公司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碳市场交易对高碳企业的减排影响,以及转型金融在这个过程中所发挥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仅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不能有效促进参与碳市场的企业减排,甚至还增加了企业碳排放。第二,转型金融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共同作用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减排,并且这种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碳减排净效应可以有效抵消单一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企业碳排放增加的净影响。第三,转型金融通过促进提升高碳企业的减碳技术水平,进而激励企业降低碳排放。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要积极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高碳行业进行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加快转型金融发展,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发展,适时引入碳税政策,充分发挥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在促进企业碳减排方面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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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碳达峰碳中和 转型金融 绿色金融 碳排放权交易 碳减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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