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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农林项目的所得税优惠
作者姓名:
王学军
作者单位:
北京市学军财务策划工作室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这一规定非常原则化,并没有明确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哪些项目是免税的?哪些又是减税的?减税的又减多少?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作为行政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来予以明确,基本上集中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本文是对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农林项目所得税优惠的深度解读.
关 键 词:
所得税优惠
农林
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法规
原则化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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