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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2004年6月)
作者单位:本刊资料室
摘    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着力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缓解电力供需紧张局面,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旨在解决电网投资还本付息、电厂煤炭涨价、新投产发电机组定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为了规范电价管理,积极引导电力投资,鼓励电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各省(区、市)新投产机组统一的上网电价、燃煤电厂统一的政府定价电量,以及发电企业统一的超发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工业企业十项措施提高节电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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