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破产法》下银行债权的若干法律风险研究 |
| |
引用本文: | 刘敏州,石涛锋.新《企业破产法》下银行债权的若干法律风险研究[J].中国投资管理,2008(5):55-57. |
| |
作者姓名: | 刘敏州 石涛锋 |
| |
作者单位: | 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 |
| |
摘 要: | 新的《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银行界人土普遍认为,从管理人制度.清偿顺序、撤销和无效行为制度到破产企业高管责任追究等,该法都有利于对银行债权的保护。但作为一部法律,其考虑的毕竟是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可能完全站在银行角度去设计相关制度。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新(《破产法》中可能导致银行债权风险发生的规定加以关注和防范。
|
关 键 词: | 《企业破产法》 银行债权 法律风险 《破产法》 清偿顺序 责任追究 破产企业 行为制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