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浦东新区土地滚动开发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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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曾炜.论浦东新区土地滚动开发机制[J].上海经济研究,1997(2):54-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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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曾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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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浦东新区规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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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土地滚动开发机制的主要特征 浦东新区土地滚动开发机制的启动特征是土地资本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相结合。 作为城市土地,当它不能作为商品在土地市场上流通经营时,尚不具有资本的特征。因此,必须赋予它可有偿使用的经营属性,并且在投资开发中实现增值。浦东开发从初期就致力于变土地划拨为土地有偿使用,变农业用地为城市建设用地,变政府投资开发为委托开发公司滚动开发。政府作为城市土地的所有者,以土地“空转”的形式向国有开发公司有偿投入成片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使开发公司拥有了有价值的土地资本。 拥有土地资本的国有开发公司为实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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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土地 土地开发 开发机制 浦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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