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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产业用地的管理优化思考
摘    要:核心提示高品质创新载体是推进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创新型产业用地是高品质创新载体的主要表现形式。本文以成都为例,在分析沿海城市创新型产业用地实践的基础上,探讨了创新载体用地准入、供应等管理机制优化的策略。项目内确实无法配建人才公寓和租赁性住房,可在项目辐射的合理半径内进行配置,增加住房供给优先满足科创人群的住房需求,实现产城融合、功能复合、职住一体。降低用地成本,提升政策吸引力。通过弹性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提高项目的转让分割比例、降低分割单位面积等措施,提升政策的吸引力。首先,结合企业的生命周期,采用弹性供地的方式降低初始拿地的成本,无论是M0还是A36,都优先安排20年的出让时限;其次,提高M0和A36项目用房的分割转让比例至50%,同时采用双控25%来严格规范分割转让行为,即允许25%直接分给转让,剩余25%采用先租后让方式,在承租企业达到约定税收、研发投入等准入条件后方能进行分割转让,且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进行二次转让,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拿地积极性,也可以防止产业项目房地产化;最后,将M0和A36的最小分割单位面积降低至300平方米,有利于项目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提升政策的吸引力。严格实行准入管理,强化用地监管措施。笔者建议,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准入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用地税收、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研发人员与从业人员比、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重要指标都明确写入出让文件。同时,建立分阶段的履约考核机制,在建成投产阶段,强化竣工时间、投产时间、投资强度等的考核;在生产经营阶段,强化物业自持率、产出效率、财政贡献、环保节能等的考核。最后,强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处置手段,如没收开发主体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停止剩余未分割转让部分进行分割转让和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将开发主体列入失信"黑名单"不得参与土地竞拍、直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地准入和履约监管的严格要求,可以进一步缩小创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套利空间,依托创新型产业用地的管理和开发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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