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学习贯彻新《森林法》为林业三大体系建设广筹资金
引用本文:吴剑波.学习贯彻新《森林法》为林业三大体系建设广筹资金[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8(11).
作者姓名:吴剑波
作者单位:湖南省林业厅计财处
摘    要: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修改后的《森林法》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新《森林法》从法律上确立了林业在生态环境中的主体地位,反映了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林业的高度重视。新《森林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贯彻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国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略,促进林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对稳定林业机构和队伍,搞好林业机构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