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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一般纳税人“废业关”
引用本文:董曙光.严把一般纳税人“废业关”[J].税务(辽宁),2003(10):44-44.
作者姓名:董曙光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废业”)。因此,查清申请废业的一般纳税人在经营期间的税收问题,做好清理检查工作,严把“废业关”是税务稽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关 键 词:一般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纳税义务  注销税务登记  “废业”  税务稽查  企业  专用发票  库存  二级复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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