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中介机构要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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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昌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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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包括集团公司)因工作需要委托(聘用)中介机构为其服务,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模式,一是指定。即,国家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为完成 某项工作任务指定某一个或若干个中介机构为其服务;二是自主选择,即,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招聘外部审计机构时,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中介机构,是目前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三是招投标,即,发布公告,广泛招标,择优选取;四是设定特殊的资格认定筛选,即,设置进入障碍,认定特殊的资格,如,证券资格;金融行业审计资格;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资格等,从中筛选, 以此保证质量,此做法也是目前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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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介机构 机构选择 透明度 公开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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