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在界定金融稳定基础上,编制了2008-2020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金融部门、非金融企业部门和家庭部门的宏观账面资产负债表、宏观可流动资产负债表和宏观或有权益资产负债表,计算了反映四部门偿付能力、流动性水平、违约风险的关键指标,通过构建金融稳定指数,评估了四部门省级层面金融稳定水平,基于部门间违约集聚特征识别了系统重要性部门。研究发现:中国金融稳定水平经历了2008-2015年高涨回落和2015年以后稳定回升两个阶段,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并未显著影响中国金融稳定水平,显示出我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抗击疫情措施的成效。地区间金融稳定水平差距较大;四部门金融稳定水平对经济增长贡献由大到小依次为金融、家庭、企业和政府部门;政府、金融、企业部门间金融稳定形成互相传导闭环,风险最终由金融部门传导至家庭部门;金融部门是风险集聚特征明显的系统重要性部门,应重点维护金融部门稳定,以稳住经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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