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违规要承担哪些责任? |
| |
引用本文: | 连炜.评估违规要承担哪些责任?[J].产权导刊,2006(2):37-37. |
| |
作者姓名: | 连炜 |
| |
摘 要: | 浙江某鞋业厂为国有企业,其投资主体为浙江省某鞋业集团公司(A)。民营企业B公司想兼并该鞋厂,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A公司委托某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后鞋厂净资产为245万。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评估确认值作为转让价款的依据,并签订了正式的国有资产转让协议,B公司一次性支付了245万的转让价款。B公司进驻鞋厂后,发现评估报告结果与鞋厂的实物资产情况相距甚远,评估机构未按国家评估规范进行实物核查,只是“闭门造车”,简单根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套上某某计算公式,在一天内“计算”出评估值。鞋厂的实际;争资产仅为52万元,大多数实物资产都因国有企业常年管理失控而早已丢失。
|
关 键 词: | 资产评估管理 国有企业 集团公司 责任 违规 转让协议 评估机构 实物资产 一次性支付 投资主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