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机构如何“依法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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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胜利.产权交易机构如何“依法设立”[J].上海国资,2009(1):6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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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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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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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0月28日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向社会表明:我国产权市场诞生20年来,告别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无法律依据的时代,也说明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备案)、以及省级国资委认定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的活动终于得到国家法律认可。《企业国有资产法》也向社会发出了信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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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交易机构 国有产权转让 国有资产法 交易场所 产权市场 法律依据 法律认可 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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