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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后的香港在金融、经贸、航运领域内实行高度自治
摘    要:本刊讯]国务院港澳办公室香港经济司司长张良栋,5月24日在“一国两制与香港经济高级论坛”上发表讲话时说:中央政府对1997以后的香港经济采取“积极不干预”政策,就是中央政府,包括内地的各个部门、各个地区,不去干预香港经济领域内的“高度的自治权”。为了正确处理好内地与香港之间经贸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预委会和筹委会,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基本法的具体精神,对两地金融、贸易和航运等方面的关系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从而为香港继续保持巩固其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的中心地位提供了进一步保证。第一、在金融领域,1997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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