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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
摘    要:2006年10月,经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农业部批准,设立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试验区”以推进扬台农业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为目标,以发展农业高科技和外向型农业为重点,以引入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为切入点,将“试验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农业基地。

关 键 词:农业合作试验区  海峡两岸  扬州  示范带动作用  国务院台办  外向型农业  农业高科技  优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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