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FOB贸易合同下请求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主体之论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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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竹.关于我国FOB贸易合同下请求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主体之论争[J].金卡工程,2009,13(11):206-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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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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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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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FOB合同下,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会同时出现两个托运人即“托运人1”(买方)和“托运人2”(卖方)的情形。那么,谁有权取得提单?关于这个问题的观点众说纷纭。本文主要讨论这个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现行有哪些观点,并提出了笔者的一些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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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FOB合同 提单签发 交货托运人 订约托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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