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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吨以上船舶须办强制油污险
摘    要:据广东海事局介绍,IMO(国际海事组织)《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下称《燃油公约》)已于3月9日对我国正式生效。此后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1000总吨以上的船舶,全部需要办理强制性油污保险,否则将被拒绝进港。

关 键 词:船舶  《燃油公约》  国际海事组织  责任公约  污染损害  海事局  IMO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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