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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所面临的挑战——以"天津8.12""东方之星"和"昆山8.2"事件为例
引用本文:赵祎坤.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所面临的挑战——以"天津8.12""东方之星"和"昆山8.2"事件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7(9).
作者姓名:赵祎坤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摘    要:对于危机(crisis)的定义学者们众说纷纭.罗伯特·希斯认为,危机是一个会引起潜在负面影响的具有不确定性的大事件,这种事件及后果可能会对组织及其人员、产品、服务、资产和声誉造成一定的损害1].公共危机是指一个突发事件对一定范围公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生命财产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状态2].公共危机的表现各异,但都具备公共性、突发紧迫性、破坏性、并发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五大特征.20世纪60年代危机管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后,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这门科学.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应急管理水平已达到相当高度.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主体,通过科学合理的危机应对机制,最大可能地控制公共危机事态发展,降低公共危机负面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共危机防范化解,是各国政府所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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