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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有线电视收视费的税负分析
引用本文:梁剑冰.营改增对有线电视收视费的税负分析[J].会计师,2012(14):22-23.
作者姓名:梁剑冰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摘    要:<正>所谓"营改增",就是将目前我国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2012年1月1日起,上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这项改革。"营改增"作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对于"三网融合"背景下的有线电视收视费的税负产生怎样的影响?笔者将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单位的税收现状、规模的大小、发展的时期等进行分析,探讨其税负的增减情况。一、引言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

关 键 词:有线电视  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业税  税制改革  收视费  三网融合  税负  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  结构性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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