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优标志使用有规范 张冠李戴企业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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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静芬.名优标志使用有规范 张冠李戴企业受处罚[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3(2):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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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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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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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不服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案做出二审判决,常州某纺织公司因在使用名优标志时“张冠李戴”,被法院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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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不正当竞争法 假冒伪劣行为 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名优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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