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与买方垄断劳动市场的持续存在——江浙沪最低工资线的就业效果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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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春,董哲昱.最低工资与买方垄断劳动市场的持续存在——江浙沪最低工资线的就业效果比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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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春 董哲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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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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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4JJD790016);南京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建设协同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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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析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面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持续性买方垄断行为,通过提升最低工资来持续性促进就业的特征,并以江浙沪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江浙沪的劳动力市场存在持续性买方垄断,但三地最低工资的就业效果不同;上海和浙江最低工资相对于城镇劳动者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最低工资上升对就业有促进作用,而江苏最低工资相对于城镇劳动者人均可支配收入偏高,最低工资上升对就业有抑制作用;上海和浙江相比,上海最低工资提升所能带动的就业量大于浙江;最低工资上升主要影响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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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低工资 持续买方垄断 劳动市场 江浙沪三地就业 就业政策 人口流动 农民工 城镇化 农民工就业 劳动力需求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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