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司的设立制度在公司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公司设立行为直接影响着日后公司运行的质量,但是我国的公司法中对于公司瑕疵设立的规定却不尽完善,对设立撤销制度有其固有的缺陷,我国公司法应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立公司设立无效制度,以弥补公司设立制度的不足,切实有效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一、公司瑕疵设立的立法模式及形成原因公司瑕疵设立是指发起人或其他参与公司设立活动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未能遵守法定的实体条件或程序条件而使公司设立行为存有瑕疵的公司设立活动。两大法系国家对于存有瑕疵的公司设立行为的处理迥然不同。英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