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质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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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建国.谈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质量检查[J].财政监督,2003(10):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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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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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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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会计信息质量公正、公允鉴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是《会计法》赋予权力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独立审计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提供了基本的保证。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独立、客观、公正。更有理由要求,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应当真实、完整。但我们在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有些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信息存在以下问题: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存在的问题1.应收款项不实。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应收款项清理不及时,存在多年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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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质量 资产负债表 会计信息 利润表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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