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民银行自19舛年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以来,专门对金融业实施金融监管,历经几年的实践,在监管法规、监管措施、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等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00年,人民银行集中力量对国家银行开展了真实性检查,对被监管机构的贷款质量、高级管理人员、盈亏真实性进行了现场大检查,通过检查,基本上掌握了辖内金融机构的风险情况,同时,使人民银行监管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自我约束的监督机制,金融主体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不足,金融监管法制建设滞后及不完善,使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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