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产 轻安全”的社会原因及对策 |
| |
引用本文: | 李宝玉.“重生产 轻安全”的社会原因及对策[J].煤炭经济研究,1991(9):32-33. |
| |
作者姓名: | 李宝玉 |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长治市煤炭安监局
(李宝玉,杨富进),山西省长治市煤炭安监局(张宏斌) |
| |
摘 要: | 认真坚持“安全第一”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可是,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却经常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倾向。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煤矿领导自身的因素,又有社会环境的因素。本文仅就后者谈点看法。1.承包合同没有制约性。承包经营是搞好煤矿生产的重要措施,但是,有些办矿单位在与承包者签订合
|
关 键 词: | 煤矿 安全生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