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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豁免东北历史欠税——豁免企业不分性质、豁免时间为1997年12月31日之前
引用本文:王红茹.国务院批准豁免东北历史欠税——豁免企业不分性质、豁免时间为1997年12月31日之前[J].中国经济周刊,2007(2):22-23.
作者姓名:王红茹
作者单位:《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摘    要: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获悉,经国务总局于2006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

关 键 词:国务院  东北  历史  企业  性质  时间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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