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豁免东北历史欠税——豁免企业不分性质、豁免时间为1997年12月3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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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红茹.国务院批准豁免东北历史欠税——豁免企业不分性质、豁免时间为1997年12月31日之前[J].中国经济周刊,2007(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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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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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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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获悉,经国务总局于2006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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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务院 东北 历史 企业 性质 时间 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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