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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防洪救灾、减灾制度建设探讨
作者姓名:秦德智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管理学院,100083
摘    要:政府是救灾的行为主体,但不应该是唯一主体,救灾工作既应依靠国家和政府的力量,又应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积极推行农业保险、洪水保险等政策性保险或商业保险,建立政府、社会捐赠、灾害保险合理分工,彼此配合的防洪救灾、减灾新机制。

关 键 词:防洪救灾  灾害保  险救灾制度
文章编号:1001-7348(2002)10-081-02
修稿时间:20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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