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海关实行新的货币出境申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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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维嘉.哈萨克斯坦海关实行新的货币出境申报制度[J].中亚信息,2004(9):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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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维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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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萨克斯坦海关开始实行新的货币出境申报制度。该制度规定,侨民和非侨民最多可携带相当于10000美元的本国货币出境,而且不必提交银行证明和书面申报单。侨民携带出境的本国货币不得超过上述限额,但携带出境的本国货币系以前带入哈国关境并在入关申报数额范围之内的则不受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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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货币 出境 海关 申报制度 哈萨克斯坦 实行 银行 侨民 数额范围 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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