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维护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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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柏松.谁来维护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J].中国物业管理,2005(11):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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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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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5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条例对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相对较详细,但该条例没有对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违约,造成物业管理企业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如何进行承担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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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公司 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条例》 维护 物业管理企业 代表大会 经济损失 选聘 行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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