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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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小宁 周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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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湖北宜昌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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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所得税由三部分组成,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调节个人收入、贯彻公平税负、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而对高收入征税的一个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胞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几级超额累进税率(5%~45%)。我国个人所得税不管是在课税主体、课税客体,还是在征税方式上,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将就此提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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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税收制度 中国 个人收入 税收征管 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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