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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预警制度”的实证分析--兼论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和过度反应
作者姓名:何德旭  王轶强  王洁
作者单位:1.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北京,100836
2.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732
摘    要:本文主要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规则颁布实施后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所作的实证分析,旨在说明这一新规则是否按照监管当局的意图向市场传递了有效信息,以及市场对这一新规则的反应和表现是否合理,并且通过市场对这一新的信息披露规则的表现尝试从另一个侧面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效率问题,本文的研究表明,监管当局为了加强信息披露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而新规定的预警披露制度很有实际意义,并且市场反映强烈,其设计具有有效性;我国的股票市场还没有达到半强式有效。

关 键 词:“预警制度” 实证分析 有效性 过度反应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效率 中国
文章编号:1002-2848(2002)03-0030-07
修稿时间:20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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