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事主体法律体系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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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书勤.论商事主体法律体系的重构[J].商业经济(哈尔滨),2003(11):10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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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书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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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规范的商事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科学、完备、合理的商事主体法律体系可以为中外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营造出更公平、更有效、更安全的法治环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的商事活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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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代理成本 经济主体 交易 法律体系 经济活动 公平 商事主体 法治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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