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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农场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作者单位:农垦部计划局劳动工资处
摘    要: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1981]13号文件,是三中全会制定的两个农业文件的发展,对于清除“左”的指导思想,加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农村以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为主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发展迅速,形势喜人,国营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也已开始在一些基层企业实行类似农村承包、联产的生产责任制。这种生产责任制的 主要特点是把劳动成果和劳动报酬紧密地联系起来,解决了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问题。目前,国营农场实行的以“定、包、奖”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开始把一部分劳动报酬与生产经营成果联系起来,带有不同程度的联产计酬的性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还很不完善。我们必须下功夫做好生产责任制和工资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生产责任制和工资改革是密切相关的。要解决“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倾向。目前多数农场实行的固定等级工资制看来不改革是不行的。再不改革,农场不仅要落后于人民公社,而且也会落在工厂后面了。今年下半年,农垦部将组织工作组对农场生产责任制和工资改革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希望各省、市、区农垦部门也就此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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