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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8]23号 文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规定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执行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法  文件  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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