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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租赁税起步艰难 杭州租赁税强征实施半月调查
引用本文:叶鹏程,吴振华.强征租赁税起步艰难 杭州租赁税强征实施半月调查[J].楼市,2007(2).
作者姓名:叶鹏程  吴振华
作者单位:《楼市》 记者
摘    要:“房屋出租后须缴纳房屋出租税。税金是由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组成。税收征收是以月租金×租期(月)为基数;营业税=基数×3%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附加税=营业税×4%地方教育附加税=基数×2%房产税=基数×4%印花税=基数×0.1%个人所得税=基数-租期(月)×800元-(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水利建设金+房产税+印花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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