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也是公共资源 |
| |
引用本文: | 魏文彪.地名也是公共资源[J].经济研究参考,2007(6):33-34. |
| |
作者姓名: | 魏文彪 |
| |
摘 要: | 近日,有消息称,武汉市将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即通过协议和拍卖的方式,将新建的或者必须改名的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用设施以及住宅区的命名权进行出售,引起舆论反响。地名往往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文化意蕴,传统的地名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传承地方历史文化的作用。就拿武汉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来说,正如武汉市地名管理委员会主任曹雨生所言,提到黄鹤楼、首义广场、琴台知音这些地名,“你就能感觉到武汉的历史积淀”。正因为如此,即便是新建的或者必须改名的道路与广场等,也应当尽可能地用能够体现所在城市特点、历史或文化的词语来命名。相反,以企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