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信产业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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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丹,刘广.日本电信产业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4(1):4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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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丹 刘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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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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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加入WTO后,电信产业规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积累了成功经验。当前,我国电信产业的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研究和借鉴日本电信产业规制改革的经验,对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电信产业规制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应尽快出台电信法,建立新型独立的电信产业规制机构,引入信息产业基金和建立普遍服务基金,适当地运用不对称规制和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等多重手段加强互联互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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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日本电信 规制 政策建议 |
文章编号: | 1008-2506(2004)01-0041-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0月9日 |
Japan's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ion and Its Referential Significance to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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