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结果公开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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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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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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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审计结果公开的作用和意义审计结果公开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权。《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公开审计结果不仅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而且也是扩大审计监督的社会影响最为有效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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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计结果 公开 《审计法》 审计机关 社会影响 被审计单位 法定职权 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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