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上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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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淑红.税法上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J].商业会计,2011(23):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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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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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城市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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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一种非常规对外销售方式,因未取得货币收入且商品未出厂,易使纳税人认为该行为不属于对外销售而不计算其销售额并纳税。又由于该行为可能同时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其会计处理难以把握。为此,本文根据有关视同销售的规定,以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消费税视同销售、所得税视同销售以及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为视角,探讨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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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视同销售 应税消费品 会计处理 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城建税 应交所得税 销售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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