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济亟待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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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修禄.合作经济亟待立法[J].中国集体经济,2001(5):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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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修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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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大力发展合作经济,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需要
我国基本国情,总的来说,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唯一的正确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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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合作经济 立法 宪法 合作社 中国国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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