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经济类大学法学教育若干基本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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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庆林,陈娴灵,等.新型经济类大学法学教育若干基本问题探讨[J].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4):6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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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庆林 陈娴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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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经济学院洪山校区法律系,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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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型经济类大学举办法学教育具有必然性,应当设立与学校教育资源优势相联系的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国际贸易法,公司管理等法学专业方向,要突出人才培养的二级目标或三级目标,努力协调好三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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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问题 经济类大学 法学教育 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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