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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醉人的笑容你何时了
引用本文:猛声.烟草广告,醉人的笑容你何时了[J].光彩,1997(1).
作者姓名:猛声
摘    要:“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字样;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这是1995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文规定的内容。然而,时至今日,烟草广告是否已销声匿迹了呢?法律昭昭烟草广告风采依旧香烟“文化衫”招摇过市。走在街上,不时可见到有人穿着印有香烟品牌的T恤衫;有的烟草公司或卷烟厂还采取“献爱,0”的方法,向常常出入于大庭广众之中的新闻记者、文艺界人士赠送(P有某某烟牌的帽子、衬衫、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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