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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资本公积”的核算谈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
引用本文:袁崇成,付淑荣,李丽华,张彩君.由“资本公积”的核算谈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4(9).
作者姓名:袁崇成  付淑荣  李丽华  张彩君
摘    要:“资本公积”是新的会计制度中为保障所有者的权益而设置的科目,核算的主要内容是反映企业及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资本(或股本)溢价、捐赠公积或资本折算差价等增减变化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条明确规定:“资本公积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所以搞好资本公积的核算,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在合营开始,以及这期间的整个过程履行其合同、协议规定的权力和责任,认真遵守我国有关合资企业的各种法规,确实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是很重要的。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外商到我国投资办企业或与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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