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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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新照.浅谈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J].工商行政管理,2013(23):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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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 新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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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徐州工商局云龙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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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网络购物中“霸王条款”存在的根源
网络格式合同本质属性上容易产生不公平的条款。网络格式合同具有不可协商性,网上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网络格式合同只能是两种选择:要么同意,要么不同意。合同提供方事先拟定好的全部合同条款,消费者毫无协商的余地,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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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格式条款 网络购物 监管 “霸王条款” 格式合同 合同本质 交易过程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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