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冶市林地经营体制改革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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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虞恩玲,黄鹤鸣,等.对大冶市林地经营体制改革的调查[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2(7):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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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虞恩玲 黄鹤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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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黄石市林业局
(黄鹤鸣),湖北省大冶市林业局
(虞恩玲),湖北省阳新县林业局(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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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冶市是湖北省社会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县市之一,但在林业发展上还处于“林分质量低,造林保存率不高,林业效益差”的后进状态。为改变这种状况,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大胆调整林业生产关系,进行林地经营体制改革,实行林地经营者责、权、利统一。对那些无立木荒山荒地、政府规划的宜林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疏林地和由集体先期投入建成的经济林地以及确需改造的低产用材林地,推出买断、租赁、承包、股份经营、赠与等5种经营模式。截至2001年6月,已完成林地改制面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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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冶市 林地经营体制 改革 地方林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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