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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为本以宽济之——浅析朱熹的刑事司法思想
引用本文:解少君,闫巍.以严为本以宽济之——浅析朱熹的刑事司法思想[J].时代经贸,2012(24):19-20.
作者姓名:解少君  闫巍
作者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华321007
摘    要:朱熹针对南宋时期的社会和政治弊病,提出了自己的针对性救治措施,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刑事司法思想,主要体现为“以严为本”,严禁重罪轻罚,并建议恢复肉刑,同时,“以宽济之”,疑罪从轻,明谨用刑不留狱。这些刑事司法思想不仅具有实际的操作可行性,在当时也是颇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的司法理念。

关 键 词:以严为本  以宽济之  疑罪从轻  不留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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