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为本以宽济之——浅析朱熹的刑事司法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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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少君,闫巍.以严为本以宽济之——浅析朱熹的刑事司法思想[J].时代经贸,2012(24):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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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少君 闫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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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华32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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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熹针对南宋时期的社会和政治弊病,提出了自己的针对性救治措施,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刑事司法思想,主要体现为“以严为本”,严禁重罪轻罚,并建议恢复肉刑,同时,“以宽济之”,疑罪从轻,明谨用刑不留狱。这些刑事司法思想不仅具有实际的操作可行性,在当时也是颇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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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严为本 以宽济之 疑罪从轻 不留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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