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0家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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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爱萍,沙马提.新疆10家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2(6):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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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爱萍 沙马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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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自治区农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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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在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中,新疆自治区吐鲁番市宋峰物流有限公司因有效供给作用大、经济效益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被正式认定为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全国359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全疆共有10家企业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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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新疆自治区 国家支持 有效供给 吐鲁番市 经济效益 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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