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第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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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子航,喻春来,庄春晖,张娟娟.粮油第一案[J].农产品市场周刊,2008(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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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子航 喻春来 庄春晖 张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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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商所突然紧急撤销了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和中盛粮油工业(镇江)有限公司的豆油指定交割仓库资格,还一并取消了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的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资格。据透露,这也是大商所近6年内首次取消企业交割仓库资格。就在人们对此举感到疑惑不解之时,业界又传出,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因涉嫌盗卖为客户代为存储的棕榈油及卷走钱款一事,早已进入公安部门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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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粮油工业 公安部门 棕榈油 资格 仓库 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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