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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人适用所得税初探
引用本文:王越.合伙企业合伙人适用所得税初探[J].财会通讯,2009(16).
作者姓名:王越
作者单位:江苏南通地税局;
摘    要:第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法人,即公司以其法人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制法人不可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其他组织中属于负有限责任其他

关 键 词:普通合伙人  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个人所得税  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  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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